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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时间旅行的热门问题》
2009-11-15
《有关时间旅行的热门问题》把我high翻了!
真的是high翻了!
在还没有看到《2012》与《阿凡达》的情况下,《有关时间旅行的热门问题》(FAQ about Time Travel)完胜《第九区》和《变形金刚2》,成为本年度最大惊喜科幻片!!!(P.S.:《变2》算科幻片么……)
关于本片中时间旅行的理论问题,如果仔细思考后肯定能找出N个bug。但这已经比其他打着时间旅行旗号的片子好多了。比如那部其实拍得不错的《时间机器》,其实从头到尾就没时间旅行什么事儿,就到最后提了个外祖父悖论。不过那部电影本来就是改编自韦尔斯的小说,而那部小说本身的时代就有够ancient。至于其他拿时间旅行当噱头的片子,更是多到一塌糊涂,惨到目不忍睹。《有关时间旅行的热门问题》虽然是小制作,但是剧本相当精良,不仅提到外祖父悖论,还把平行宇宙和混沌理论都用了出来,再加上砸钱制作的少数特效片段,实在是效果诱人。
最重要的是,《有关时间旅行的热门问题》不光是个科幻片,还是个典型的英式喜剧。里面有长得像老处男的主角们、死硬死硬的英式口音、囧到死的冷笑话,和对现实世界不遗余力的小讽刺,还有用作点缀的美国美女。总之就是正点!!!
嗯哼,总共就是1小时15分钟。像我一样迷恋Sci-Fi的nerds(如果你问啥是Sci-Fi啥是nerds,就证明你不爱Sci-Fi也不是nerds)快去看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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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章摘句
2009-11-13
1. 去年还是前年的什么时候,我写了一篇煽情的博客。老大说,如果结婚时不用写誓词,用那篇就可以了。
刚才,我在别人博客上寻到一句诗,据说是奥登的《葬礼蓝调》:
He was my North, my South, my East and West.
My working week and my Sunday rest,
My noon, my midnight, my talk, my song;
I thought that love would last forever; I was wrong.
感人啊!我和toki商定好了,如果谁先死了,剩的人就在葬礼上念这首诗。如果将来离婚了,还可以在离婚仪式(如果真的有这么个仪式的话)上念这首诗,一定要在最后倒数第二句时长吸一口气,然后把唾沫吐在对方脸上:
——I thought that love would last forever! I! was! wrong!!!
肯定效果加倍啊。
2. 前前几天读爱泼斯坦的《势利》。里面谈到美国人总是渴望自己能够和欧洲,尤其是英国和法国有关联。爱泼斯坦说,海明威同学的《流动的盛宴》,就透着这么一股子往上扒的劲儿。从头到尾,这孩子絮絮叨叨说的就是,老子当时在世界的中心、文青的聚集地、现实生活中的豆瓣——巴黎,过得多么洋溢,多么法式,多么爽。
然后,爱泼斯坦轻描淡写地写了一句(大意如此):
“可是,读者读了这本书,发现其中和海明威交往的几乎没有一个法国人。”
哈哈哈哈。太刻薄了。海明威肯定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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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 Job
2009-11-12
今天下午,我终于看到了一个我真正想要做的工作。传说中的Dream Job。
不是证券。基金。投行。快消。能源。制造。时装。(插叙:时装确实是我的Dream Job,但是是“穿”时装,并非站柜台卖衣服……)
是:童书编辑。
这就是我的dream job。
我最快乐的日子,是在沙发上读《长袜子皮皮》和《屋顶上的小飞人》和《豆蔻镇的强盗》的小时候。作童书编辑,是我找工作以来,看到以后真的发自肺腑想去做的一件事情。是因为喜欢。而不是因为它发的工资多,或者属于垄断行业,或者五百强,或者符合我的专业。
我好像不能想象自己老了以后继续去卖糖果或者洗发水或者润滑油或者楼盘的样子。但是我能想象自己老了以后,坐在某个阳光明亮的房间里,戴着眼镜,继续开心地作一个童书编辑。
其实我还是某少女的时候,我对自己的完美人生规划是24岁以前去搞摇滚,35岁以前去搞时装,45岁以前开酒馆,45岁以后才开始当什么童书编辑。不过鉴于我24岁以前也没有搞摇滚,35岁以前不太可能去搞时装,我想,从现在开始就做童书编辑,也不是不可以。
又或者,为了实现我的完美人生之路,我可以明天开始就找个地铁通道唱歌,然后去动物园市场摆个摊,最后去清华北门外面烤个串,然后再心安理得地去当童书编辑。
一个幸福的童书编辑,可以坐在房间里安心工作,读最新引进的外国童书,找人给它们画最可爱的插图,再设计最好看的封面。选最漂亮的纸。用大小合适的字。
但是,这个幸福的童书编辑,会不会下班回家的时候,挤上臭臭的地铁,坐1个半小时的车回到自己偏远郊区的小房子。甚至,根本就没有房子,悲惨地回到自己和别人合租的两居室。因为,此人从事的不是证券。基金。投行。快消。能源。制造。她只是个女,非京户,冷门专业硕,的,童书编辑。
你看。人总是不能轻易地就实现上午劳动,下午钓鱼,晚上从事批判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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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们看看我理想中自己要搞的那类童书。(铎儿不许嘲笑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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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火两重天
2009-11-12
昨晚high到死,今早衰到死。老娘我就是冰火两重天!我就知道人品守恒,昨晚就tmd被我的歌艺用完了!!
昨天中午我接了个女人的电话,她说她是***公司的收到了我的简历,这个***被丫说得像加密码,我恍惚听出是F****公司,然后她问我户籍是哪儿的,说要补充到我简历里。昨天下午,这个女人又给我打电话,说我还是***公司的,这个***仍然被她说得像加密码,我继续认定是F****公司,她说明天早晨九点半电话面试,我说OK,完全没问题。然后就出门去K歌了……
因为这个F****是个特别烂的公司,至少不是我特别心仪的公司之列,我深夜K歌归来后,就随便google了几个网页,大概了解了这是个人贩子公司后,就滚到床上去睡觉了。
早上9点,半死不活的从床上滚下来,喝了半杯蜂蜜水,边看校内边等着HR打电话来电面。
电话来了。
“你好,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Mario……”
哈哈。这么多人叫超级玛丽。好像壳牌的HR也叫Mario。
“我是Shell的人力资源部门……”
……什么?!Shell?!SHELL?!!!
不是F****!是Shell!!!老娘等了2个礼拜以为不会有的Shell!!!老娘没有准备!!!
其过程惨不忍睹我就不说了。反正我边打电话边翻出2周前涂的一页纸来。当时知道Shell大概会问的问题,就准备了一个小时涂了一张纸,然后发现Shell一直没打电话来,就再也没继续……现在就拿半成品凑合着回答,还不时应对着超级玛丽同学的一句句阴冷无比的“还有吗?还有吗?还有吗?”
然后超级玛丽同学就挂了。我觉得他一定觉得我是个白痴。仰望苍天,我长吁短叹:一个人要当多少次卢瑟,才能蜕变成温拿?一个人要经过多少个面试,才能找到完美的offer?The answer,my friend, is blowing in the wind. 窗外的大雪就像答案一样,在风中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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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到爆
2009-11-12
谨慎提醒:此篇纯high文,对英语流行乐不敢兴趣者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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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high了!今晚去麦乐迪,竟然有Taylor Swift的歌!!还三首!!于是以love story开场,再唱一首you belong with me收官。有新歌的感觉就是爽!!!
而且,而且,我还唱了MJ的歌喔!今晚初次尝试了Dirty Diana,事实证明它是最适合K的MJ之歌!唯一的美中不足是没有原版MV配,不然就可以欣赏到销魂的绝色美男,再搭配我出众的rock沙哑之喉(沙哑之喉是在吼Taylor Swift的高潮部分时吼哑的)。同样的沙哑之喉还被我用来唱了Bon Jovi的it's my life,跟着电音吉他唱rock实在是太!爽!了!!
不过black or white 以及billie jean仍然不幸地以失败告终……事实证明如果在漫长的前奏与间奏时没有MJ的舞蹈,没有人有兴趣听下去……我下次还是老老实实不碰大神的神作了~
但是Taylor Swift和Dirty Diana和It's my life绝对high到爆!!遗憾木有唱的是Shakira的she wolf和Coldplay的lost和Vitas的Opera2。下面我祈祷会尽快出现的歌曲是Suddenly I see!
太high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