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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蝴蝶般扑面而来
2009-08-30

就在我以为自己已经老脸皮厚百毒不侵的时候,往事再度像蝴蝶一般扑面而来。
先是发现那谁认识那谁。然后竟然遇见六年不见的那谁。后来那谁又突然发短信管我要东西。(注:以上这些“那谁”绝非同一人。)然后这些那谁们引着我抽疯一样把当年的日记翻出来。于是,再度回忆起某些片段。
比如早已遗忘的那谁。对我说过的对白:
“令狐冲说:一见尼姑,逢赌必输。我一见THU女生,逢赌必输。一见伶俐女生,逢赌必输。一见剽悍女生,逢赌必输。现今我见到集三者于一身的你——”
我说,怎样?
他说:“未赌先输。”
又叹道:“但我愿赌服输。”
噫!现在看来真是“作”(请读一声)呀!但是当时他怎么就很正常地把琼瑶台词说出口了呢。而我也很淡定地听着,并没有被当场雷倒。
还有一些随便记下来的细节。比如那谁和那谁当时刚好,还跟我说俩人在一起偶尔闹的别扭。现在都五年了。最近分手了。
还有那谁给我化妆。跟我说,妹妹,不爱咱的咱不爱。
还有我崇拜那谁跟那谁,老想跟他俩一桌吃饭。
还有那时候老去盒子朝拜,翻本子发现那谁和那谁的八卦。一转眼也分手两三年了。
今天我师妹竟然在学通社的陈年留言簿上看到了我当时的留言:
“呵呵,第一次在这个本本上灌水,找到了不同于水木的感觉!我是专题组的刘洋,今天第一次在办公室坐了下来,也算值班吧:)))组长说得对,办公室坐长了是会有感情的…我一直很懒,每周一稿是我的惯例。逼得不紧时,一周一稿也做不到…昨天开会时,美丽能干的组长督促我们……我现在正参加着第六届戏剧节呢,演《误会》的女主角玛尔塔,各位XDJM如果在公演那天(我还不知道是哪天呢)没事儿,就尽量去捧捧场吧,不会很难看的我保证!”
落款是2003年11月12日!唉唉唉,我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有过学通社这么一段。
还有好多破事儿呢。难怪彭浩翔拍电影取名叫《破事儿》。青春就是一堆tmd破事儿堆积成的。要不怎么老有人感叹青春残酷呢。一堆破事儿组成了你最好的年华,能不叫残酷么。
《欲望都市》里有一集,她们四个人离开曼哈顿到旁边的岛上去参加活动。Samantha回头看着对岸的曼哈顿,突然大发感慨:
“谁能想到这么小的一个岛上能容下我们所有的男人呢!”
大家都点头称是。我现在被往事的蝴蝶拍得措手不及。直想说:
“谁能想到这么小的一个园子里能容下我这么多青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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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回北京
2009-08-22
这次死赖活赖,在家赖了一个月。下周还是要回北京了。
我觉得我真tmd越活越倒退了。还记得大一时我第一次过完寒假回学校,提着一个大箱子站在站台上挤不上车,无所适从,哭得一脸是泪。后来终于习惯。终于淡定。终于谈笑风生。怎么到现在,六年了,要回北京,又开始哭了呢。
有时候,一座城市的意义,只是因为一个人。自从toki出国以后,我就再也不急着在假期结束的时候,回到北京了。
那里就只是一座城市,不是家。
正像我这次回去作一个毕业生,奔的不止是前程,是命。
而我回的又哪里是北京呢。是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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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推荐:When Love Story Meets Viva la Vida
2009-08-14
近来难得听到的好音乐,来自钢琴家Jon Schmidt与大提琴家Steven Sharp Nelson。Jon Schmidt七岁的女儿Sarah最喜欢的歌是美国美女乡村歌手Taylor Swift的Love Story,讲的是一个类似于罗密欧与朱丽叶但是有美好大结局的故事。(BTW此歌的MV十分唯美华丽,男猪脚帅到爆,颇值得一观。)因此,Jon Schmidt为了女儿改编了这首歌的曲子,和Steven的大提琴配合得相得益彰。
更华丽的是,Jon和Steven还在音乐的后半部分加上了Coldplay的Viva la Vida,整个前后部分衔接到天衣无缝,后半部分的人声乍起时,Chris Martin的嗓音配上钢琴和大提琴,几乎让人泪如泉涌,兴奋到不行。所以,这首曲子的名字就成了When LOVE STORY meets VIVA LA VIDA。
哈哈,识货的快点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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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的罗曼司
2009-08-12
我之所以取这个像理查德·克莱德曼钢琴曲的日志名字,不是因为我心情有多浪漫,恰恰相反,我的心情现在非常惶恐。
据说,一个人做什么梦取决于他(她)接触的环境和近期的思想。当然,还有万能的力比多,假使我们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
我这两天的生活简直是纯净又高尚,还带点忧国忧民。我每天醒来的行为就是读书,看电视,教弟弟学英语。因此上,我每天接触的环境就是我读的书,我看的电视,我教的新概念英语2.具体来说,就是朱生豪译的《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我重读了N遍的哈3、哈6、哈7,新概念英语2的"no wrong numbers"以及"a good turn deserves another" etc,还有每天中午CCAV的经济半小时和晚间新闻。也就是说,我,一个社会主义一流大学的女青年,在暑假中都坚持用莎翁的悲剧锤炼自己的灵魂,用哈利波特保鲜自己的童心,用新概念英语培育祖国的花朵,再通过对CPI和PPI的关注来体现自己“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高尚情操。
这样的一个我,怎么会净做!些!怪!梦!
我确实被自己的梦吓到了。有点像哈利波特突然发现自己能进入伏地魔的大脑。大前天晚上,我梦见我追求某男A,我们一起去东阶听了堂讲座,就顺理成章地好上了。前天晚上,我梦见某男B突然找到我,在人群中把我扛在肩上带回他家,还带我去见他那身为珠宝巨商但看不上我的妈。这些梦的罗曼司,都特离谱又特给人真实感,男主角还都外型不错,我咬下牙一一忍了。但是,昨晚上那个梦!
昨晚,我梦见我一个很久没联系的男性朋友突然给我发短信,说要请我吃饭。我和他素无来往,算不上熟悉,此人突然请我吃饭,不知是何居心?我于是直接发短信问他,他说有事相求,我便欣然赴约。到了他的地方,旁边是张大床,他突然眼泪汪汪的看着我,请求我爱他。我即便在梦里,都如同五雷轰顶。因为,这个男性朋友——
他是个GAY啊!!!
我惊呆了,就问他:难道,你不是一直喜欢男人吗?!
他不屑地撇了一下嘴,说:我已经受够了,我再也不想被人粗鲁的爆菊!(我在梦里就吐血了)因此,我决定喜欢女人!我想了想,如果让我喜欢女人的话,我第一个就想喜欢你!
我呆住了。既有一丝惊讶,又有一番隐隐的自得:想不到,我还有把弯掰直的强大魅力!
接着,他把我牵到床边坐下,说:既然你要帮助我,我们现在就开始吧!说完,从床头柜里拿出一大盒超量装的Durex……我“哎哟妈呀”叫了一声,就落荒而逃。
顺便说一下,我大大大前天晚上还做了一个把冰球抛出高楼窗外,砸死带小孩的路人,路人后来披头散发抱着鬼婴来找我索命的梦。那天凌晨我被吓醒了就一直没敢睡觉。但是,跟这个和gay上床的梦比起来,我宁肯再用冰球砸破一次女鬼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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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力精进了!
2009-08-04
在篇首,请允许我感叹一下:啊,经过长期的修炼,我的灵力果然更为精进了!
昨晚,我照常做了一些稀奇古怪的梦。(我的梦中情人、黑衣骑士、英伦王子、写出《卡洛琳》和《蜘蛛男孩》和《星尘》和一干奇书的尼尔·盖曼说,他的好多灵感都来自梦中,也许我应该向他学习!)醒了以后清晰记得的,是两个。
第一个梦,就是我梦见某位朋友过生日。在梦里,他突如其来地请我吃饭(没出息啊我,做梦都在吃饭),梦境异常清晰,就连桌子上的小酒杯,在梦里都历历在目!而且,在梦里我还很生猛,大吃大喝,毫不局促。后来我随随便便地问他:喂,你干嘛请我吃饭啊?他说:……今天是我过生日啊。我就“哦”了一声,继续生猛的大吃大喝,更令人发指的是,我吃了人家的饭,却根本没想到送生日礼物……
等我醒了之后,我觉得这个梦太诡异了,因为是这个梦如此的清晰,梦里的饭是如此好吃……于是,我决定发个短信问一下梦中的主角,他的生日到底是哪一天。
结果人家说:“就是今天啊。”
天啊!我的灵力精进了!竟然可以梦到现实!太酷了!如果有一天,我梦到主楼被轰、六教倒塌、紫荆园投毒、顾校长遇刺,大家务必要相信我!而且,我还会再接再厉,争取梦到彩票号码!
不过,如果我的梦真的都是现实,也比较悲惨。因为和昨天那个神奇之梦同一批次生产的、也就是我的第二个梦,是——我梦见自己所有的初中同学和高中同学集体来到清华要我请他们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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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还有,早在高中时就有人说我像Hebe……我看了下面这张照片,惊觉还真的有点像!但是高中时更多的人说我像林忆莲,妈妈的……其实我想像李嘉欣或者舒淇









